2011年春季内蒙古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从4月15日起全面展开,5月25日结束,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30日,逾期不予补报。
据了解,从今年起,内蒙古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全面实行申请人网上报名和认定机构现场网上认定的办法。对于各学校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需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签名后,报学校认定管理部门完成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由学校统一报教育厅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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